愛沙尼亞公司組建:完整指南 這些問題涉及國際轉型案件,而初裁決定的結論應該是基於涉案法律交易不符合該國際轉型的明確事實而得出的。 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監督機構認為第三和第四個問題不可受理,因為法律背景尚未得到足夠詳細的解釋,法院無法給出有用的答案。 當有限責任公司(Kft.)成立時,根據現行法規,不再要求強制現金投入率,股本甚至可以完全由非貨幣出資(分配)組成。 任何具有金錢價值的可交易物品(房地產、動產)或智力創造,以及具有金錢價值的權利,都可以進口。 如果公司有多個所有者,則值得選擇傳統解決方案並定制合同。 成立公司時,必須滿足嚴格的法律要求,而且流程也比較複雜。 台北會計事務所 由於資本要求至少為 5 福林,但高達 2000 萬福林,因此它是創建大型公司的首選公司形式。 如果是紙質申請,您必須掃描完整的文檔,然後使用 e-Szignó 對其進行電子簽名和時間戳。 您必須將電子費用支付證明附在申請表、文件中,然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主管縣公司法院。 如果您期望獲得更多收入或公司有多個所有者,那麼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如果您要建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您必須提供創辦公司所需的初始資本。 如果你們人數超過一個,你們將按照你們投入的資金比例成為所有者,並分享公司的收入。 首先,請求預約免費諮詢,屆時我們將幫助您選擇最適合您需求的狀態,以便在國際水域取得真正的成功。 Tb (NI) 號碼將在面試後 2-4 週內到達。 合作夥伴公司向其他歐盟國家請求歐盟稅號。 會計師事務所 位於公司註冊號旁邊,但您不能使用此標識符納稅。 (文件通常會在 1 天內到達),我們立即就有一個公司編號。 此外,如果外國企業家的活動在歐洲,則不必適用此規定 (8) 如果納稅人從福林兌換成外幣、從外幣兌換成福林、或從外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則不視為終止。 (9) 如果是受益人轉變,則為法定前任;如果是分立,則為法定繼承人 d - 第 (2) 款 d) 點中的 無論有何規定 - 根據第 (10) 款規定的條件,在稅前不是強制性的 TAO,也稱為企業稅,是匈牙利公司的默認稅收形式。 根據一般規則,稅基是從公司總收入中扣除所有費用的結果,即所謂的稅前利潤,通過增加或減少稅基的項目進行修正。 許多其他因素可以減少或增加您的公司稅基,因此始終值得考慮您自己的業務和機會。 移交法院確認了首都法庭的評估,並根據 VALE Építési Kft. 將一起審查的移交法院的第三和第四個問題本質上是針對與國際轉型相關的《TFEU》第 49 台北 條和第 fifty four 條是否應解釋為東道國成員國有權決定管轄國際轉型的國內法。 這種合法交易,因此適用其管轄公司創建和運營以及與國內轉型有關的國家法律規定,例如與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有關的要求。 (六)納稅人納稅義務如辦理清算程序(另辦理相應程序) 完成後的第二天繼續,在程序完成之日為納稅人準備 與報告中包含的股本差異,包含在完成程序當年準備的納稅申報表中 A) 如果清算期間股本增加,則必須增加其稅前利潤, B) 如果清算期間權益減少,則必須減少其稅前利潤。 工商登記 (7) 如果納稅人——除因轉型而終止外——,則考慮無法定繼承人終止—— 出於任何原因,並且如果其註冊辦事處移至國外,則被排除在本法的範圍之外。 歐洲股份公司和歐洲合作社有其註冊辦事處以適用本規定 當他從本國轉移到外國以外國企業家身份開展活動時。 KIVA,也稱為小企業稅,是為中小型企業創建的簡化稅收形式。 兩種稅收形式各有利弊,選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的具體情況和需求。 我們不能陷入選擇我們知道的形式或最簡單的形式的陷阱,僅僅因為另一種形式我們不知道。 由於該程序構成主要程序當事人移交法院正在進行的程序的一個階段,因此該法院將決定費用。 除上述各方的費用外,向法院提交意見所產生的費用均不予退還。 其次,雖然不可能從TFEU第49條和第54條中得出適合取代國家規定的精確規則,但後者規定的適用不能免除與這些條款有關的各種控制。 最後,初裁決定充分描述了主案事實以及國家相關規定,使法院能夠理解初裁所提問題的含義和內容,從而為初裁提供依據。 相反,它是一家不發行股票或債券的合夥型公司。 TAO 的優點之一是它靈活並適應企業的收入情況。 選擇企業稅的另一個好處是,我們可以應用減少稅基的項目,從而減少應納稅額。 缺點是費率可能比 KIVA 的情況要高,特別是如果業務有較大的結果。 KIVA 為眾多小型企業提供優惠的稅收機會。 其目的是簡化稅務流程並減輕企業的行政負擔。 選擇 KIVA 的企業無需按照傳統利潤稅(例如公司稅或股息稅)納稅,而是需要繳納個人開支稅。 公司登記 首先要決定的問題是它是中介服務還是所謂的這是通過結算義務收到的金額。 一方面,關於對等原則,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這一原則,成員國沒有義務向國際合法交易提供比國內合法交易更優惠的待遇。 從這一原則得出的結論是,確保保護源自歐盟法律的法人權利的國家程序規則不能不如適用於類似性質的內部案件的規則。 2023年TAO的稅率為9%,值得注意的是,它是目前歐盟最低的企業稅率之一。 選擇稅收形式不僅是一項義務,也是一項可以對公司未來成功產生重大影響的戰略決策。 然而,可以想像的是,日常業務過程將表明公司稅或小企業稅哪個更適合公司。 幸運的是,在這一年中也可以進行切換,因此值得您自己了解該主題。 匈牙利法律普遍拒絕國際轉換,這導致即使前一點提到的利益沒有受到威脅,它也會阻止此類合法交易的實施。 登記公司 這樣的規則當然超出了實現保護上述利益的目標所必需的範圍(關於跨境合併,參見上文引用的 SEVIC Systems 判決書第 30 段)。 關於有關限制的可能合理性,毫無疑問,法院在上述 SEVIC Systems 案的判決第 27 段中承認,跨境合併帶來了特殊問題,這也適用於國際轉型。 它實際上符合原產國法律的要求,從而危及其已經開始的國際轉型的實施。 由於此項審查是母國和東道成員國公司註冊程序之間的重要環節,在歐盟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東道成員國的公司註冊程序肯定受東道國法律管轄。 因此,作為一般規則,它還確定請求轉換的公司需要提供的證據,這些證據證明滿足歐盟法律和原產國在這方面要求的條件。 但是,如果在國際轉換的情況下,成員國當局拒絕在公司登記冊中將原籍國的公司標明為轉換後公司的“前身”,則不符合等同原則,如果如果是國內改裝,則註明前身公司。 合格會計師 在這方面,應該指出的是,將“前身”公司納入公司登記冊——無論轉型的性質是國內還是國際——除其他外,可以有助於告知債​​權人:轉型後的公司。 除此之外,匈牙利政府沒有提供任何理由來證明保留該條目用於國內改造是合理的。 毫無爭議的是,由於國際轉換,根據東道成員國法律在該成員國成立了一家公司。 根據這一永久判例所產生的原則,應當指出的是,根據 TFEU 第 49 條和第 fifty four 條實現國際轉型的可能義務不會損害本條前一點提到的東道成員國的選擇。 判斷,也不是後者定義了國際化轉型過程中創建的公司的創建和運營規則。 由此可見,上述Cartesio案判決書第112點末尾的“在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一詞不能被理解為旨在立即撤回東道國關於該問題的立法。 歐洲聯盟公司的轉變源於條約關於設立自由的規則,但應理解為反映了一種簡單的考慮,即根據國家法律設立的公司只能通過那些“允許”創建公司的國家法律而存在。 登記工商 從稅收的角度來看,所謂的因結算義務而收到的款項。 事實是,從財務的角度來看,這也是一種成本,但其背景並不是律師以自己的名義使用和調解的服務,而是為了他的委託人的利益,而是一種“傳遞項目” 。 關鍵在於,在本案中,律師甚至沒有為委託人提供與所產生的費用相關的中介服務,他只是參與了費用的支付,即費用只是“流”過律師。 在法律行業中,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如果律師支付了某種費用,行政服務費,出版費,然後與他的委託人進行財務結算。 很明顯,例如對於民事訴訟費用,法院不提供服務,而是進行公權力活動、審判。 另一方面,關於實際執行的原則,在本案中出現的問題是東道成員國在評估申請的程序中應重視原籍國當局的文件進行註冊。 稅號、增值稅責任、英國稅收 - 稅號和增值稅號。 我們公司已經準備好了,我們可以開始我們的經濟活動了。 如今,在大多數國家,不斷加重的稅負阻礙了企業家和各類企業高效、充滿活力的發展。 我們的使命是通過個性化的解決方案幫助企業家和企業主不斷拓展新市場,實現更高水平的收入和財務自由,並以最短的方式建立一家承擔全部責任的公司。 綜上所述,選擇KIVA還是TAO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業務的具體情況和需求。 台北 在某些情況下,這兩種稅收形式都可能是有益的,因此企業管理者仔細考慮這一決定非常重要。 據統計,2022年選擇KIVA的企業數量增加到6萬家,這表明越來越多的企業認為這種稅收形式有用,想必也是由於會計師和稅務顧問越來越多地推薦後者企業主年。 如果調解服務與律師提供的服務之間無法建立主次服務關係,情況就會有所不同。 當然,服務的性質及其“中介”必須在發票上註明。 簽字時,您需要創始人和董事總經理的稅卡和居住地址卡,以及身份證。 律師會籤後,文件就可以提交了,但是在提交之前還有一些任務。 向小企業徵稅的過渡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單獨考慮。 建議檢查其他中長期業務目標、投資計劃和稅收優惠,因為它們都會影響稅收優化的有效性。 您可以自行決定取消註冊,一般來說,KIVA 狀態一直有效,直到您以電子方式通知 NAV 您未按照 KIVA 規則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 通知不得早於納稅年度的12月1日且不晚於納稅年度的12月20日。 向小企業納稅的過渡不需要特殊的稅基修改項目,但您應該知道,如果公司在一年內改變了納稅方法,則給定的納稅年度在公司存續期間關閉。 那麼,為什麼關注成本如何轉嫁很重要呢? 主要是因為自動化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有效,正如上面的例子所強調的那樣。 這不僅會在可能的稅務審計或法律合規調查期間造成不便。